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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第一期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通告
  时间:2020/9/3   文章来源: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浏览人数:7395次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第一期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通告

根据《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第一期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现场复审及面试安排通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98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南朗镇南歧南路18号)2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60-85529700

    (二)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带齐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除需提交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3.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医院前,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检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发放准考证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

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领取。

3.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099日(星期三)上午745

    (二)面试地点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南朗镇南歧南路18号)。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程序和考生要求

 1.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候考室(三楼大会议室)报到。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明显标志、统一的服装,不得佩戴标志性的饰品。

2.经核实身份无误后,关闭所有通信设备,用信封装好并签名,交工作人员保管,离场时领回。

3.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由工作人员代为抽签。开考后未能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4.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考生提前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5.考生进入面试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考生需按要求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回答结束,应说“答题完毕”。

6.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考生收到《面试成绩确认单》后需签名确认,并交回工作人员,然后带齐随身物品并领回通讯设备离开考场。

7.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检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8.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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