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一项,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教育,有利于服务的规范开展。
一、疾病复发识别、诱发因素和处置
vv疾病复发症状
2 2 睡眠问题:入睡困难、易醒、多梦
2 2 情绪:不稳定或烦躁不安、无故担心、发呆
2 2 日常生活:懒散、食欲减退
2 2 其他:拒绝服药,原有精神症状重新出现
vv 诱发因素诱发因素
2 2重大生活事件:亲人过世、家庭变故、经济困境、工作变故等
2 2其他:季节变化
vv处置
2 2指导及时到专科医院复诊,必要时住院治疗
二、药物治疗指导与处理
vv一般认为:第一次发病需要维持服药1-2年;第二次发病
需要维持服药5年;复发两次以上,需要终身维持服药。绝大多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要长期维持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是最有效的预防复发措施,要督促患者坚持药物治疗。
vv药物不良反应与处理:
2 2代谢综合征:血糖、血脂升高、糖尿病、体重增加,均为继发心血管疾病的高危因素。(氯氮平、奥氮平最为明显)。
处理:① 定期体检(国家免费体检1次/年),监测相关指标;② 健康饮食和生活方式;③ 必要时对症治疗(如糖尿病予以降糖药)。
2 2锥体外系反应:震颤、行动迟缓、肌张力障碍、静坐不能(极度激越、心神不定、坐立不安)。
处理:遵处方,加入安坦,严重的减药,直至停药。
2 2抗胆碱能作用:口干、便秘、视力模糊、尿潴留,影响中枢,出现激越和意识障碍。
处理:减药,直至停药。
三、婚恋生育指导
首先,肯定除了个别与遗传因素密切相关的精神疾病(如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一般不宜婚育),绝大多数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恢复稳定之后是可以结婚和生育的。
其次,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精神疾病对生育的影响,建议在精神专科医生指导下尽可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如在长期维持治疗且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减少药物或停用药物而生育等措施。
资料来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