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相关采购
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相关采购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医院拟委托一家服务商,对医院新院区建设相关采购进行审计,采购项目共计62项,涉及金额约8000多万,开展所有采购项目全过程审计。
(三)预算金额:98000元,报价超过此预算金额的属于无效响应。
(四)服务期:90天内
二、响应服务商资格
(一)响应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响应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三)响应服务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四)响应服务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五)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服务要求
(一)按市审计局的格式要求,一事一稿,对审计方案中的每一事项形成单独底稿,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完善相关附件支持。
(二)审计人员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医院相关信息必须予以保密,同时严格遵守廉洁相关要求,支持医院的廉政建设。
(三)审计成果包括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两项内容。
(四)审计报告底稿(电子版)须交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室一份留底。
(五)项目人员资质要求:至少有注册会计师 1 人 ,中级会计师1人,其他人员职称不限。
(六)审计过程中,相关事项与医院纪检室负责人、审计工作分管领导沟通,不得随意向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一)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2023年4月21日17:00至2022年4月26日17:00。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二)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5年所从事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相关审计的业绩资料。
4.响应服务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1)。
5.响应服务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服务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6.响应服务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7.报价单。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田边正街80号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室
(二)联系人:罗小姐
(三)联系电话:0760-8552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