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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
经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批准,
同意市三院核定为三级精神病医院!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心理卫生中心)是由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举办并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中山市目前唯一一所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的非营利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主要任务是:承担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承担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和业务指导工作,组建全市心理卫生工作网络并开展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拟定全市心理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心理危机援助及干预工作,开展心理卫生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
市三院核定为三级医院,标志着我市精神心理卫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得到优化。今后,我院将继续推进和巩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的创建成果,更加认真、更加努力、更加持续地改进工作着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为中山乃至珠江西岸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有效、更方便的精神心理卫生专科诊疗服务。
图| 网络
文| 朱晓翠
审 校| 杜宝国 王 惟
来源|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