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每一个类别按照从重到轻要分成1、2、3、4个等级。
精神残疾指患者患精神障碍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视力残疾人证为红色,其他残疾人证为绿色
一、办理对象
中山市户籍人口、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
二、补贴福利
居家托养补助
v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
v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
v 办理免费乘车卡
v ......
备注:精神类残疾患者,药费减免300元/月。
具体细则,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残联。
三、申领原则
v 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v 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应当场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申请。
四、办证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或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片、病历材料等,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v 镇区残联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认,资料真实完备者予以受理。申请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两份)。
3、评定
申请人带齐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唯一的精神残疾评定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注:目前评定工作采取“预约制”,请提前致电0760-85528987预约。
4、核发
市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5、发证
市残联审批后核发《残疾人证》,镇区残联将残疾人证直接或邮寄送达申请人。
五、评残异议
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市残联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若还有异议,可向省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重新评定
持证残疾人,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市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评定,流程参照新证申办流程。
原则上在上次评定满1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如若1年内,确因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评定的,需提供病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七、评残费用
v 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v 指定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相关检查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v 不符合残疾标准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关于第三代残疾人证
v 第三代残疾人证是智能化的残疾人证,集身份识别、业务管理于一体,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发。
v 广东省宣布:2019年在珠三角8个城市以及汕头发放第三代残疾人证,到2020年,在省内全面推行第三代残疾人证。
关于换证与迁移
有效期满后残疾人证自然失效,持证人必须在期满后一年内到市残联换证,市残联有权对期满一年后的残疾人证实行注销。
若残疾人户口跨市迁移,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携带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主动到户口迁出地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户口迁入地残联办理残疾人证入迁手续。
户口迁移后超过六个月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将不再享受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政府有关优惠政策。
资料来源:
v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
v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