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心理卫生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日 期: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
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宣传用品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30000 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代码FBK170901。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宣传用品采购。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交付使用时间:签定合同后的10个工作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交付完毕。
4. 本次采购货物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将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4日。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2013年至今有完成同类宣传用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没有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价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10时00分。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质量及技术要求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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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层不锈钢饭盒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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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甲钳 |
1000 |
印有中山市心理卫生logo,及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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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纸巾盒 |
2000 |
印有中山市心理卫生logo,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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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计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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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00元 |
★ 注:投标样品达不到本招标质量需求或报价超过本预算投标无效
二、 交付使用时间
1、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并通过最终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2、 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付款办法
合同签定并生效后全部货到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第三部分 评分细则
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权重为价格部分30%,商务技术部分70%:
(一) 价格部分: 总分 20分
以预算价格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 商务技术部分: 总分 80分
商务报价 |
2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20分 |
产品质量 |
20分 |
产品外观与产品质量与甲方提供标准对比,优得20-15分,中得15-5分,一般得1-5分 |
相关项目经验 |
30分 |
制作过医院、社区卫生、计生等单位类似用品相关经验得5分,其他非医疗相关单位得2分,提供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单独提供复印件无效)满分为止 |
公司信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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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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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成立3年以上得5分,1-3年得2分,1年以内得1分; |
2) 公司注册资本50万以上得5分,10-30万得3分:10万以内得2分,个体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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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纳税人企业得5分,普通企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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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山市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得10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正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相应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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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得5分,否则得0分 |